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民宿旅游行业消防管理对策

发布时间: 2021-08-23 来源: 武汉市消防救援支队 作者: 胡品

1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民宿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概况

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,位于武汉市中心城区东部,是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。近年来,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,精神生活需求不断提升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民宿旅游行业发展迅速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民宿旅游主要聚集在磨山风景区的大李文创村,现有各类民宿20余栋,总建筑面积7890平方米,多数由90年代以来村民自建房屋改造而成,房屋布局分散零乱,无统一规划,散落在东湖周边。民宿旅游行业的发展给当地百姓带来实惠,但也带来了诸多消防安全隐患。2020年新冠疫情期后,各民宿单位陆续开展了复工复产活动。为保证疫情后民宿旅游的消防安全,东湖风景区消防大队在开展消防检查工作同时,对其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了摸底排查,分析调研,为民宿旅游消防安全建党登记提供安全经营保障。

根据武汉市政府下达的《关于促进全市旅游民宿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的意见》等相关文件,民宿消防安全必须达到一定条件。包括安全出口数量,疏散通道的建筑要求、电路及电器的使用规范以及消防设施的设置等,均需要符合一定规范。

东湖风景区消防大队开展民宿业消防安全调研工作的监督核查后,督促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各经营中的民宿单位,配置了灭火器、安全出口指示牌、防烟面罩、急救包、手电筒等消防器材和设施。大部分民宿单位消防设施配备齐全,部分项目安装烟感及应急照明指示灯,能够满足基本消防规定。

在人员安排上,消防大队积极与民宿旅游社区及片区派出所协调,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,定期对民宿经营户开展消防安全提醒和检查。景区消防救援大队适时组织消防安全培训,以保证紧急情况下的消防安全事故处置得当。

2 东湖民宿旅游行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

经过调研分析,东湖风景区民宿行业消防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“不适应”。

2.1 项目建设程序与相关手续办理要求不适应

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绝大多数民宿经营者所租赁的房屋,多数是由80-90年代的村镇集体农业生产建筑或个人私宅改建而成。过去都在近郊农村,没有统一规划,房屋依地势而建。因此很难按照现有标准来办理相关手续。乡村集体或个人房屋租赁,开业均未通过正规审批,也未按规定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,给消防管理工作带来诸多不便,不利于消防安全管理,也不利于火灾时的救援。此外,民宿还包含土地规划问题,更加延缓了审批流程的办理速度。

2.2 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防灭火需求不适应

武汉市人民政府《关于促进全市旅游民宿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的意见》中提出,鼓励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结合景中村改造,加快推进东湖周边高端旅游民宿建设。因此磨山片区“大李文创村”应运而生,民宿多是利用原住居民房屋进行改造。

存在的主要问题:一是建筑耐火等级低、防火间距不足。名宿的特点在于住宿体验,在装修中一定程度上会选择木质材料、田园化风格。简单舒适与贴近大自然相结合,有不少建筑改造为木质屋顶,这些房屋结构抗火能力较差,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烧连营;二是电气线路陈旧老化,超负荷问题严重。80-90年代的农村房屋建设时,均按当时条件而建,敷设不规范,加之现代电气设备增多,用电量增大,原有的电气线路存在超负荷使用的状况严重,存在较大的电气火灾危险。三是消防通道不畅通。民宿的选址集中在大、小李村内,道路交通狭窄,消防基础设施滞后,虽距离磨山消防站很近,但消防车几乎无法入内,一旦出现火灾事故,消防车只能停靠路边,依靠干线远程供水灭火,最大供水距离超过300米,不易精准定位事故现场,严重影响火场展开和灭火实施,往往是“远水难救近火”。三是消防基础设施严重滞后。整个大、小李村,除市政道路有消火栓外,村内仅有生活用水,无室外消火栓,如发生大面积火灾,难以近距离取用水源,为火场提供持续有效的供水,使得小火蔓延为大火,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甚至有人员伤亡。

2.3 项目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与管理要求不适应

 从事民宿旅游经营的人员,大多是当地村民或外来租户,对社区、村提出需求多,主动服务少,一切以利益出发,对消防法规制度认识较为肤浅、意识淡薄。为了控制成本,民宿在装修改造过程中,基本没有配套消防设施,造成消防基础设施薄弱。大多数的经营户基本上不会组织其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,也就造成内部工作者在火灾发生时不知怎样组织人员疏散逃生、怎么去扑救初期火灾,缺乏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。

3 加强东湖民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

3.1 加强制度建设,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责任

结合国务院办公厅、省人民政府出台的《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》,大力开展宣贯工作。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、行业部门、社会单位消防工作职责,重点督促民宿经营者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,落实“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”工作,切实做到安全自查、隐患自除。针对民宿特点制定出台《民宿消防管理指导意见》,进一步明确建设标准和规模,将建筑面积、楼层、房间数量及星际标准作为分类依据,分层级管理。

3.2 明确主体责任,消防安全管理落到实处

随着消防体制改革,消防救援队伍的管理职责发生了很大变化。消防审核、验收已经不再作为消防监督的职责,对民宿的消防安全以日常监督检查为主。民宿旅游建筑多数为三级防火管理单位,公安派出所作为民宿等小单位、小场所的主要监管力量,应当依据公安派出所三级消防管理职责,与消防救援管理部门,风景区村(居)委会协作配合。切实督促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管职责,加强对民宿的消防监督检查,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责任。加强与文化旅游、市场监管、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,推动联合执法常态化、制度化,开展民宿(客栈)联合检查专项整治工作,形成工作的最大合力,确保精准排查各类消防安全隐患,切实推动民宿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得到彻底、有效整改。

3.3 做好民宿景区规划,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

民宿旅游的有序发展、安全发展离不开政府支持,民宿集中区域的消防规划有必要纳入政府基础设施建设予以保障。加强消防水源建设。针对武汉民宿建设管理实际,升级改造民宿建设片区(村庄、街道、农村等)内部消火栓供水管网,主管网更换为大口径、大流量的供水管道,并实现消防管网全覆盖。在民宿景区增设消防水池,集中设置消防供水泵房,在水池出水口安装大功率补压水泵,一旦发生火灾可对消防栓主管网进行补压;充分利用好民宿片区(如大、小李村)内部的天然水源,并结合道路实际,建设消防取水平台,适用于大功率消防车辆停靠取水。砖木结构、木结构的民宿集中分布的地区,应当采取设置防火隔离带、设置防火墙、打通消防车通道、提高建筑耐火等级等措施,改善消防安全条件,降低火灾风险。

3.4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,适时组织,消防救援演练

在硬件方面做到满足基本的防火分隔、安全疏散要求,配备简易火灾报警、简易喷淋、疏散逃生设施。在消防安全安全管理方面做到明确业主消防主体责任,完善、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规定、烟花爆竹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管理制度等消防安全工作。 同时,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广安装独立式烟感探测器、简易喷淋和自动灭火装置等技防设施,对木结构建筑采取阻燃化处理。对于集中建设民宿的区域组建微型消防站,由各门店派人员参与义务消防队,配备小型消防车,定期组织培训,提成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。

3.5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,提高消防自救能力

由地方政府、各区旅游局、公安机关、消防救援大(中)队、村民委员会等成立专班加强开展防火巡查、检查,加强网格化管理工作。首先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,组织各街镇、村居委依托消防宣传消防安全,借助当地村委员宣传栏、消防微博、微信广泛推送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内容。其次通过消防安全知识讲座、扑救初起火灾演练、消防安全实地操作等形式,定期安排民宿业主与其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,提升民宿业主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、处理火灾事故的能力。最后在民宿中实行消防安全管理示范点建设,组织参观学习,建立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,对于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行为进行规范,从而督促经营户加强自身防火安全意识,提高民宿消防安全管理质量。